部队的处分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对犯错误的士兵、士官和军官给予的初步警告,是最轻的处分形式。
对犯错误的士兵、士官和军官给予的较为严重的警告,比警告严重一级。
对犯错误的士兵、士官和军官给予的记过处分,记录其错误行为,并作为以后晋升的参考。
对犯错误的士兵、士官和军官给予的记大过处分,比记过更为严重,记录其严重错误行为。
对犯错误的士兵、士官和军官降低其职务或军衔等级,具体包括降职(级)和降衔(级)。
对犯错误的士兵、士官和军官撤销其职务,通常适用于较严重的违纪行为。
对犯错误的士官,可以取消其士官资格。
对犯错误的士兵,可以将其除名,即开除出部队。
对犯错误的士兵、士官和军官给予的最严重的处分,即开除出军队。
这些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轻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重处分,具体适用哪种处分,需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