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的缴纳时间通常如下:
1. 对于提起诉讼的原告,在法院立案之后,会收到法院发出的预交诉讼费用通知,原告需要在接到通知后的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2. 对于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在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3. 对于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在7日之内预交。
4. 如果当事人对缴纳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5. 如果原告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诉讼费,法院可能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诉讼费的缴纳,以避免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