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后开庭的时间因案件类型和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几种常见程序的大致开庭时间: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院收到答辩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因此,普通程序的案件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来安排开庭日期。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院通常会在当事人收到应诉材料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安排开庭。
因此,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需要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来安排开庭日期。
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检察院移交的案件后,一般简易程序在一个月内要开庭,普通程序则一个多月之内要开庭。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综上所述,法院起诉后开庭的时间大致如下:
普通程序:大约一个月左右。
简易程序:大约一个月左右。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约一个月,普通程序约一个多月。
请注意,这些时间仅供参考,实际开庭时间可能会因法院的工作效率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延迟。建议与法院联系以获取更准确的开庭时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