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败诉后,如果选择上诉至二审,通常需要缴纳的上诉费与一审的诉讼费用相同。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以此类推,直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亿元至2亿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亿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如离婚案件、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通常按照固定金额或固定比例交纳。例如: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二审法院最终判决维持原判或改判,而改判的标的额并未增加或减少,那么二审的诉讼费用通常由上诉人负担。如果改判的标的额有所增加或减少,那么二审的诉讼费用通常由被上诉人负担。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案件类型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请根据您案件的具体情况,参照最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或咨询当地法院以获得准确的费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