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之所以难,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证明自身与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首要条件。然而,许多用人单位用人不规范,劳动者缺乏保存证据的意识,导致劳动关系难以认定。
根据现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首先具备用人资质。但在实际中,存在大量没有营业执照而以用人单位名义招用农民工的非法用工主体,这使得工伤赔偿主体难以确定。
现有的工伤认定法律法规文本相对工伤保险实践有所滞后。例如,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则围绕工作时间和地点制定,但对于外卖员、快递员等新兴职业,这些规则已不再适用。
个人申报工伤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但劳动者手中通常没有劳动合同,在搜集证据时需要单位和同事的配合,这使得个人申请工伤较为困难。
工伤认定申请流程繁琐,且材料要求较高。劳动者需要提交多种证明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格、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这些材料往往难以收集齐全。
许多民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或与用人单位私了,或拖延不申请,或选择忍气吞声,这延误了工伤认定的时机,也增加了维权的难度。
法院和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方面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一些工伤认定案件在法院和社保局之间来回折腾,增加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综上所述,工伤申请之所以难,主要是因为劳动关系认定难、工伤赔偿主体确定难、法律法规滞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配合不足、流程繁琐、民工法制观念淡薄以及法院与社保局沟通不足等多方面原因。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简化工伤认定流程,并提高法院与社保局之间的协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