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存在以下两种主要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此, 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可能是60天或一年,具体取决于劳动争议发生的时间点以及当事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建议
及时申诉: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应尽快提出申诉。
了解具体情况:具体申诉时效的适用应根据劳动争议发生的时间及当事人的知情情况来确定。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