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买断证明应当由 用人单位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及时向员工出具相关书面凭证,并在十五日内协助员工完成社保账户及人事档案的转接手续。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予以发放。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出具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