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的主要特征包括: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自愿发起建立的,不同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强制性。
企业年金是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为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制度。
企业年金的经办方式包括大企业自办、多家企业联合或行业管理机构建立的区域性或全国性协会、基金会经办、中介机构经办以及金融机构如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寿险公司经办。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国家给予企业年金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也可免税。
政府在年金的建立和管理中不承担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能是对企业年金进行严格的监管。
企业年金计划是企业自愿选择的,国家不强制建立或干预。
职工个人需要承担企业年金投资的风险,而企业原则上不负担超过定期缴费以外的保险金给付义务。
这些特征使得企业年金在补充养老保障方面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市场化特色,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