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是 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具体来说,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就会生效,债权人就可以依据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支付令的适用条件如下:
支付令适用于给付关系明确的金钱纠纷,如逾期借贷、尚未支付对价的买卖合同和劳务欠款纠纷等。
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支付令的主要特点在于其简便、快捷,能够在短时间内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节省双方的时间和精力。同时,支付令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同等强制力。
建议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时,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以便快速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