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严重精神类疾病如重度抑郁症、精神分裂症、间歇性精神疾病、癫痫等,不予关押。
包括严重的高血压、各种心脏疾病等,不予关押。
如严重的肺结核、器官和肺部疾病等,影响呼吸功能,不予关押。
包括严重的脑血管问题、脊髓等神经元疾病导致的瘫痪等,不予关押。
如严重的糖尿病等,不予关押。
包括严重的心境恶劣障碍、严重的人格障碍、严重的睡眠障碍等,不予关押。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免予行政拘留。
如严重的心理障碍、心理创伤后应激障碍、严重的心理帕金森综合征等,不予关押。
因病需要出拘留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可以免予行政拘留。
这些疾病由于对患者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暂时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建议
如果被拘留人患有上述疾病之一,可以向拘留所或相关部门提供相关医疗证明,以便获得免予行政拘留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