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了解一下

为给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事项,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诺言,嵩明县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从而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新生儿参保缴费

1.新生儿参保办理。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切实做到“就近办”、“省内互办”、“跨省通办”。即申办人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窗口、医保个人网厅、云南医保小程序等渠道,就可在其父母的户籍地、工作地、居住地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2.新生儿缴费办理。新生儿出生当年不受居民集中缴费期的限制,全年均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居民医保缴费,且只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属于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的,享受统筹地区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二、新生儿待遇享受和结算

1.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可追溯至出生之日起,出生超过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2.新生儿就医结算。新生儿以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180天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超过180天的,参保人须刷卡或扫码结算,如没有办理社会保障卡或激活医保码的,须到医保经办机构开通无卡就医审批后方可在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