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哪里诉讼

离婚诉讼应当在以下地点进行: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被告的住所地一般指其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在其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原告需对其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原告需对其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被告正在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

特殊情况下的其他选择

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议

选择法院:原告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有利的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被告在国内有固定住所,通常建议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这样更便于被告应诉和财产调查。

收集证据:无论在哪里起诉,原告都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居住证明等,以支持诉讼请求。

法律咨询: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