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户口应该去 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科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大体上如下:
迁移户口,找所在公安派出所。
市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动、录用、招收的干部、工人,以及办理离退休人员和上述人员中符合随迁条件的家属,要求将户口迁移到现工作单位、原籍的,由本人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及《居民户口薄》,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确认申领对象持有迁入地发给的《准予迁入证明》(收原件)。
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申请人和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房产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科,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