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护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近6个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现场填写或提前填写。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并需要监护人签署同意出境的意见。
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如果护照在境外遗失,需要提交境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或回国证明等回国证件。
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情况说明。
如国家工作人员需要提交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获取详细信息,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