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配套设施是指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各种公共性、服务性设施。这些设施按照具体的项目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道路、公交站场、环卫设施、各类公用管线(自来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有线电视、雨水、污水等)及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
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
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等。
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等。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图书馆、游泳池等。
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等。
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等。
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等。
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等。
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
公共照明设备、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公共安全设备(围墙、摄像头、护栏、园区大门、档杆等)。
公共场地及公共道路、公共给排水设施(公共给排水管道、下水渠道、管井、各类水泵、管道阀门、雨水管、污水篦子等)。
公共配电设施(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电力管井、电闸箱、表具、线槽等)。
公共弱电设施(有线电视设备、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派接室、派接箱等)。
公共健身及儿童娱乐设施、建筑物楼顶屋面及共用的外墙、电梯、电梯等候厅、公共楼道、楼梯、单元门厅、共用的楼宇大堂、公共卫生间(非必要)。
建筑物的地基等基础设施。
这些设施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保障,涵盖了教育、医疗、文化、商业、交通、社区服务等多个方面,旨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