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有一些物品如食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等可以携带,但有一些如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被禁止携带。以下是详细的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列表:
在安检之前购买的饮料不允许带上飞机,但可以托运。
自热食品如自热米饭不能携带乘机或托运。
液体化妆品容量不能超过100ml,总重量不可超过1000ml。
防晒喷雾和摩丝等物品也不能带上飞机。
含锂电池的电子产品如充电宝、电脑、平板,额定能量应在100wh内。超过160wh则不能携带乘机。
充电宝带上飞机的限制为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相当于27027毫安。如果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60wh但没有达到160wh,可以向航空公司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携带。但充电宝额定能量一旦超过160wh,不能携带上飞机。充电宝不能办理托运手续,只能放在手提行李物品中或随身携带。
打火机、火柴、修眉刀、指甲刀和水果刀等日常用品不能随身携带,但可托运。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及管制刀具则完全禁止。
浓度超过70%的酒精以及酒精制品如湿纸巾、免洗洗手液都不允许携带。
匕首、三棱刮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不能随身携带,必须托运。其他利器或钝器也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放射性物质、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等被禁止携带。
建议出行前仔细检查个人携带的物品,确保符合航空公司和民航局的相关规定,避免因携带违禁品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