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赠与是指 公民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嘱赠与的主要特点包括:
通过遗嘱处分其遗产的自然人。
接受遗赠财产的个人或组织,不包括法定继承人。
遗赠不需要支付对价,受遗赠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即可获得财产。
遗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
遗赠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逾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赠可以附加条件,要求受遗赠人履行某种义务,但这种义务不是遗赠的对价,且不能超过受遗赠人所得的财产利益。此外,遗赠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在司法实践中,遗赠的效力可能受到特定情况的影响,例如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遗赠可能会被撤销。
通过遗嘱赠与,被继承人可以灵活地安排其遗产的分配,确保其财产按照其意愿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