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有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如果继承人未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该继承权自此长期有效。
继承人若要放弃继承,必须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出现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效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的修订和变更而有所调整,请以最新的法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