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离婚,也称为欺诈离婚,是指 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欺诈方确实希望离婚,并且这一行为是他们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欺诈的一方并不想真正离婚,他们同意离婚是基于欺诈方提供的虚假承诺或隐瞒的事实。
欺诈方可能通过伪造事实、隐瞒真相或其他欺诈手段来诱使对方同意离婚。
欺诈方的目的是通过离婚达到某种目的,如规避债务、获取房产等,而受欺诈方则期待在目的达成后能够复婚。
受欺诈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使登记机关误以为双方都有离婚的真实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欺诈离婚不仅损害了受欺诈方的利益,也破坏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公信力,并可能触犯法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欺诈离婚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建议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应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确保婚姻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