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信息公示期7日,自2025年7月21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止。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拨打以下电话联系:
新城区公租房服务站:塔利小区:0471—4967619;惠新苑小区:0471—4965409;塞外安居小区:0471-6385636;
玉泉区公租房服务站:0471—6302621;
赛罕区公租房服务站:0471—3978638;
回民区公租房服务站:0471—4366287。
公示期结束后各公租房服务站将房源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收回房屋并重新分配。房屋内物品请上述住户于公示期结束后3天内与各公租房服务站联系处理,过期不处理者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