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5万购房收据公章是真的,物业也交了房钥匙,开发商为啥要以未交房款为由断水电?业主被“蒙”叫苦不迭

“他当时说公司有官司,钱交到公司公户上会被冻结,让我把房款转入他的私人账户,事后再转交公司。后来还开了公司的收款收据,我们也顺利收房,但还是被他蒙骗了。”近日,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说起自己匪夷所思的遭遇,陕西永寿文女士气愤不已。

业主居住的小区


“地产公司有官司会冻结账户”,经理让把房款转他私账

文女士今年32岁,因为父母住在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方迪小区(一期),想着住在一起方便,一家人商量后就决定在同一小区再买一套房(二期)。

2023年6月16日,文女士到项目询问,并联系咸阳方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迪地产”)方迪宜馨苑7号楼项目负责人勾某某。沟通时,勾某某称由于买房期间方迪地产和销售部在打官司,如果将房款打到公司的话,资金就会被冻结,让文女士将购房款打到他的个人账户,事后他会将钱交到公司账户上。

文女士称,因为县城不大,公司人员都知道勾某某和方迪地产老板是亲戚关系,他们对其说法没有怀疑。在确定购买方迪宜馨苑7号楼房屋事宜后,文女士同日交付定金5万元。

到了2023年7月10日开始选房,勾某某和物业带领文女士选好户型,并于当日及同年10月10日、11月1日,先后向勾某某支付房款共计63.5万元。交完尾款当日,勾某某出具一张收据,盖有方迪地产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开发商认为业主未交房款,安排人欲拆卸水、电表

文女士介绍,2023年11月1日交完最后尾款,他们在物业那里领了房钥匙,并开始装修。之后,他们曾多次联系方迪地产勾某某,要求及时履行购买房屋相关手续。但勾某某均承诺马上有新的销售人员队伍进场,后续再履行手续,结果一拖再拖一直没办。

2024年8月,方迪地产工作人员突然说要拆卸文女士装修好的房屋电表、水表,物业给出的理由是开发商通知拆除,这套房没有交房款。

“怎么会没交款?我们有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呢!”文女士吃惊之余,多次打电话与勾某某沟通。勾某某称,这是他们公司内部矛盾,正在协调。

2024年11月,文女士去方迪地产沟通,公司人员称未收到购房款,收据的印章是勾某某以别的事由盖的,并称具体问题联系公司法务,水表、电表不会拆。

公司对勾某某的免职文件

文女士提供的方迪地产文件显示,自2024年8月24日11时起,停止勾某某物业副总经理职务,同时停止其一切与公司相关的业务活动。


物业称也遭蒙骗才交房,涉事人承认私下收了购房款

3月19日,针对文女士反映,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到咸阳市永寿县方迪小区物业。

工作人员称,当时勾某某是公司领导,又是公司老板的亲戚,作为物业方只能算是下面的工作人员。当时勾某某向物业提供一份文女士的收款收据后,物业方以为交过房款了,就安排办理了交房手续,直到去年8月份公司追查这套房子资金未进公司账户后,他们才知道都被勾某某蒙骗了。

公司对勾某某的任命文件

同日,记者采访到勾某某,他称当初收的钱的确没有交到方迪地产的监管账户,钱已被他花了,现在他正在想办法筹集款项,争取月底交给方迪地产。

对于勾某某的答复,文女士称,类似“本周、本月的回复话”,自去年8月份勾某某就反复承诺,各种理由一拖再拖,这次希望他不要食言。


公司人员行为系职务行为 法律后果或由公司承担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静认为, 公司人员行为系职务行为或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下,相关的法律后果或由公司承担。

文女士向勾某个人账户支付房屋定金后在物业的陪同选定了七号楼房屋。后文女士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后收到了加盖有开发商公章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收款收据,但后续多次要求勾某及开发商履行后续手续时产生争议,现开发商称勾某以其他事由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章,如果属实说明该公司的内部管理出现了严重漏洞,但作为消费者一方是无辜的。

依据《民法典》有关职务行为的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依据《民法典》表见代理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因此,勾某身份和行为无疑是核心问题。勾某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意思表示,如其行为已构成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的情形下,相应的法律后果均归公司承受。

(文女士为化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魏光敬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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