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防易地建设费

人防易地建设费,即 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该部门缴纳的费用。该费用用于统一组织易地修建人民防空工程。

具体收费范围包括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县城的新建民用建筑,如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但不含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城市近郊区、规划控制区和除县级政府所在城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

防空地下室建设应遵循“应建尽建”的原则,对于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需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并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建筑,如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等,可以减半收取易地建设费。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取和使用应遵守相关财政和物价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