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工通常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关系通常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且合同规定了工作的期限。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续签新的合同,那么劳动关系就会结束。协议工与合同工在严格意义上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基于合同的用工形式,但协议工有时被通俗地理解为临时工,而合同工可能被视为以前所谓的正式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签订具有期限的合同来建立劳动关系。
合同规定了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日期,到期后可以选择是否续约。
与长期雇佣的正式工相比,协议工的工作安排通常更加灵活。
协议工的报酬可能低于正式工,有时只有正式工工资的三分之一左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协议工与合同工在法律上并无区别,但在实际应用中,两者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