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船需要以下证件:
这是证明船员具备在特定船舶上任职的资格,需要根据船舶的吨位、主机功率、航区(线)和职务要求取得。
包括基本安全和社会责任培训证书、救生艇和救助艇培训证书、精通急救培训证书等,证明船员已经接受过相关的专业培训。
如海员证(由海事局颁发)或因私出国护照(由外交部颁发)。
记录船员的服务资历。
证明船员符合健康标准。
证明船员已通过适任考试。
如船舶营业运输证、GMDSS操作证书等,具体需要根据船舶的用途和航区确定。
请确保在开船前完成所有必需的培训和考试,并持有所有必要的证书。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海事管理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