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药店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证明药店合法经营药品。
如果药店经营医疗器械,需要此证。
证明药店合法经营的文件。
证明药店依法纳税的文件。
证明药店符合卫生标准。
药店工作人员必须持有。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明药店按照高标准管理。
至少需要一名驻店药师。
营业员需要,由药监局培训考核后颁发。
需要向药监申请。
办理这些证件通常需要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税务局、防疫站或医疗卫生机构、消防部门等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请根据最新的法规和地方政策进行具体操作,因为政策和程序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