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过失责任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以过错为构成要件,无过错则无责任。
受害人需证明机动车一方存在过失,才能获得赔偿。
交通事故的发生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要有直接的联系。
例如,驾驶员在右转时未减速或观察路况,导致摩托车车主摔车,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驾驶员需承担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过错行为,如故意或过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租赁、借用等情况下,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员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机动车一方无过失时,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的过失造成损害,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也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这被称为优者危险负担规则。
总结:
汽车过失责任主要依据过错责任原则,要求机动车一方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责任的大小和比例会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等因素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