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签注有效期根据签注类型和申请事由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3个月1次:适用于探望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等亲属。
3个月2次:适用于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等亲属。
1年1次:适用于商务、探亲等事由,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1年2次:适用于个人旅游、商务等事由,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逗留签(D):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签注有效期从签注生效之日起计算,通常分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
建议根据具体的出行计划和事由选择合适的签注类型,并确保签注在有效期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