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工资不发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这是一个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提供24小时人工服务。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并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如果劳动行政部门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例如,向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部分地区有专门的投诉热线,如湖南省总工会的“12351”职工服务热线。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优先向用工所在地人民政府投诉,并可通过当地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反映情况。
如果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追索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如果持有用人单位工资欠条,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
建议选择以上途径中最为便捷的方式进行投诉,以便尽快解决工资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