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申请廉租房,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郑好办APP”进行网上自主办理。具体流程可通过官方渠道或相关网站查看图示。
申请人可以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金水区:三全路与香山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金水区政务办事大厅三楼。
二七区:行云路与赣江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管城区:商城路与塔湾街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中原区:百花路与友爱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楼。
惠济区: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向东380米路南政务服务中心。
高新区:科学大道与银兰路交叉口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
经开区:航海东路与第二大街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宏图街交叉口服务中心三楼。
申请材料
申请廉租房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户口本
身份证
《低保证》或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子女情况证明等)
申请流程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郑州市公租房申请表》。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社区受理申请并收集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至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在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在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进行审核,并反馈至区住房保障部门。
经审核无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审核通过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进行配租。
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请,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