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判决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被告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财产清单。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财产证明文件。
子女的出生证明。
户口簿。
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明收入情况的文件。
银行存款证明、债权债务证明等。
居住证明、分居证明等。
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
起诉状或答辩状。
之前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代理人出庭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等。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第三者介入、生理缺陷等。
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工资卡等。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是司法判决过程中可能需要准备的一些基本资料,具体情况可能会因案件类型和法院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准备材料时,详细阅读法院的立案须知和证据要求,以确保材料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