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果林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范围:种植经济林木或果树,且造林地块必须在退耕还林区并纳入林业部门的造林规划。
补助标准:每亩补助约440元,实施规模以规划面积为准。中央财政补贴造林每亩补助70元,起底面积为1亩。
范围:向乡镇政府申报,乡镇汇总后由县林业局统一评审,纳入项目实施计划的可以享受一定的造林补助。
补助标准:每亩补助70元,起底面积为1亩。
范围:种植林果、茶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殖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补助标准:
新栽培猪腰枣、甜柿等规模100亩以上,新建优新品种标准化茶园规模100亩以上,标准化改造老茶园200亩以上,可以申报特色效益农业项目。
标准化密植类果园每亩一次性种苗补助1000元,管护补助每年300元(3年)。
非密植类果园(含其他林果类)规模栽培1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种苗补助300—600元,管护补助每年200元(3年)。
新建标准化茶园每亩种苗补贴1000元,管护补贴每年300元(3年)。
老茶园标准化每亩补助500元。
龙眼、荔枝:
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以下。
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10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
十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150元,每亩补偿标准为9000元-12000元。
黄皮:
一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20元;二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30元;三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40元。上述年限内每亩补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
四年以上,八年以下树龄的,每棵补偿50元,每亩补偿9000-12000元。
九年以上树龄的,每棵补偿80元,每亩补偿9000-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