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满15年后,可以享受以下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部分人还可能享有过渡性养老金。
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全国基本统一,过渡性养老金则根据各省份的具体政策有所不同。
国家建立了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增长情况,每年适时调整养老金水平。
丧葬补助金:参保人去世后,国家会发放一定的补助金,用于安葬参保人。补助金的标准为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个月。
抚恤金:对参保人员去世后的家庭提供抚恤,帮助家庭适应参保人去世后的生活。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和条件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一次性抚恤费和按月发放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参保人,一些省份试点了病残津贴制度。此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企业退休人员还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和死亡待遇,以及易地安家补助费、易地安置车旅费、住房补贴、冬季取暖补贴等。
长期缴费奖励:参保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可增加一定的养老金。
这些待遇共同构成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旨在为退休人员提供稳定且逐步增加的经济保障。符合条件的个人应当充分利用这些待遇,确保老年时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