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包括以下几类土地:
指国家对其所拥有的土地享有的所有权。
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拥有的土地享有的所有权。
指国有土地的使用者依法享有的使用权。
指集体土地用于建设时,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使用权。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
通过承包方式获得的农村草地。
通过承包方式获得的农村林地。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取得的未利用农村土地。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颁发《林权证》、《草原使用证》的土地不纳入此次土地确权范围。此外,农户自发开垦的“四荒地”原则上不列入确权范围,但经过村民小组会议一致同意后,也可以确权,但要先依法完善承包手续。
土地确权后,会发放土地确权证,证书上会详细载明土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土地的面积、土地的性质、土地的承包家庭和土地权利流转的具体使用情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