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特定日包括以下几天:
每年的1月1日,庆祝新的一年开始。
农历正月初一,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家人团聚、欢庆新年。通常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公历4月4日至6日之间,扫墓祭祀祖先,寄托哀思。通常放假1天(清明当日)。
5月1日,庆祝劳动者的贡献,放松休息。通常放假1天,但近年来有时会调整至5月1日至3日。
农历五月初五,纪念屈原,赛龙舟,吃粽子。通常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农历八月十五,团圆之夜,赏月、吃月饼。通常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10月1日至7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国放假。通常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但有时会调整至7天。
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8月1日,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
12月4日,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12月20日,纪念澳门从葡萄牙回归祖国。
12月3日,促进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
这些日期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建议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确认放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