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消的要件有哪些

债务抵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这意味着双方必须既有债务又有债权,且这些债务和债权必须是合法的。如果一方只有债务没有债权,或者只有债权没有债务,那么就不能进行抵销。

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的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那么通常不允许抵销,因为这样会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例如,用金钱债务抵消实物债务通常是可以的,但如果用不同种类的货币或实物进行抵消,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

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当双方的债务都到了约定的清偿期限时,才能进行抵销。如果一方的债务尚未到期,那么债权人不能要求提前履行,也就不能用自己的债权去抵消对方的债务。

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有些债务由于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能用于抵销。例如,不作为的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抵消的债务(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等。

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如果抵消时附加了条件或期限,那么这可能会影响抵销的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销应当是即时的,不应受到未来事件或条件的影响。

法定抵消权的行使需要注意不得附加条件或附加期限。例如,金融机构在主张法定抵消权时,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综上所述,债务抵消的条件包括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债务种类和品质相同,债务均已到期,且债务是可以抵消的。同时,抵消时不能附加任何条件或期限。这些条件确保了抵销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