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办理哪些手续

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确定异地就医类型

包括长期异地居住就医、转诊转院就医和异地急诊就医等。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

需要填写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等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如异地居住证明、转诊转院证明等。

选择定点医药机构

可以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公布的名单,查询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并在这些机构就医,才能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就医结算

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会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对费用明细进行处理,通过国家、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传输至参保地,参保地按当地政策计算出医保基金支付和个人负担金额后回传,实现直接结算。

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

相关手续

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陈述异地就医的原因。

异地安置:参保者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并在居住地选择医院并在异地的医保局登记备案。

转诊转院:在本地治疗后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地就医的病人由本地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出,医疗结束后需携带相关手续报销。

急诊:参保者外出疾病突发后,需携带相关手续报销,经审核确认属于急诊范畴的方可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以及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建议:

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前,应先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和备案流程,确保手续齐全、信息准确,以便顺利享受异地就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