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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羁押期间是指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这个期限自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时起第二日开始计算,至对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时止。通常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在案情复杂或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中,可以经过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可以进一步延长。
小额诉讼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顶端法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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