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瞿佑
遭禁时期:明正德年间
遭禁原因:书中描写了大量扭曲的情欲,包括人鬼相恋等情节,被认为“近于诲淫”。
作者:心月主人(一说为伏雌教主)
遭禁时期:清乾隆、嘉庆年间
遭禁原因:通篇描写男女情事,尤其是婚外性关系,男女道德观念淡薄,反映了当时社会风尚的变迁。
作者:陈森
遭禁时期:清道光年间
遭禁原因:揭示了同性恋生活,以青年公子梅子玉和男伶杜琴言之间的同性恋爱为中心,同时描绘了王孙公子和城市游民玩弄相公的行为。
作者:佚名
遭禁时期:清康熙、嘉庆年间
遭禁原因:书中继续演绎了西门庆的淫逸故事,并添加了女子与女子之间的情节,还穿插了金兵入扬州强暴妇女的事件,触犯了当时的大禁。
作者:吴敬圻(一说为吴敬所)
遭禁时期:明万历年间
遭禁原因:专写市俗男女之事,展示各种偷香窃玉的手段,以一男多女作乐为情节高潮。
作者:樵云山人
遭禁时期:清道光年间
遭禁原因:书中不仅艳谈性经验及性感受,还涉及偷窥他人性爱的情节,并出现了“女偷男”的新香艳情节。
作者:梧岗主人
遭禁时期:清道光年间
遭禁原因:主要情节由丑陋男子艳羡风情所产生的“不安分”的性幻想构成,书中鄙弃世俗情爱价值,大写喜新而不厌旧的花痴型男子走马灯般更换情人。
作者:龙邱白云道人
遭禁时期:清嘉庆年间
遭禁原因:书中继续演绎了西门庆的淫逸故事,并添加了女子与女子之间的情节,还穿插了金兵入扬州强暴妇女的事件,触犯了当时的大禁。
违法性质:购买盗版书籍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传播盗版书籍属于侵犯著作权罪,尤其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
总结:
《剪灯新话》等书籍因内容问题被禁。
盗版书籍涉及侵犯著作权,传播盗版书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建议:
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支持正版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