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营业执照年报所需材料如下: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公章和法人章。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开户行名称及帐号。
企业联系地址、邮编、固定电话、法人及联系人手机。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公司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股份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上述第1至5项所列材料。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上述第1至5项所列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全而影响年检进度。
如果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或需要提交审计报告,请确保相关文件也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