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各种违法行为的扣分情况如下:
罚100元,扣3分。
罚100元,扣1分。
罚100元,扣1分。
罚200元,扣6分。
罚200元,扣12分。
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记3分,罚100元;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记2分。
记1分,罚100元。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所有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记12分。
驾驶其他机动车(如小型客车)在所有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以外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以外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记3分。
驾驶其他机动车(如小型客车)在所有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以外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记3分。
记12分,顶额处罚。
其他违法行为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记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记12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记12分。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记12分。
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记12分。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记12分。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记9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记9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记9分。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记9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记9分。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记9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记9分。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